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王巍

  打着中宣部下属期刊总社编辑及国资委下属单位的幌子,以出版《中华实力派艺术大家》和《共和国盛典》收录作品为由,向全国一百多名书画爱好者索要“入编费”百万。记者上午获悉,李美凤因诈骗罪终审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42岁的李美凤大学文化。2006年她就听说过替人出书能骗钱。

  2008年6月,脑筋灵活的李美凤用丈夫的名字注册了北京华艺盛典文化交流中心公司,计划通过出版《中华实力派艺术大家》,以为书画爱好者出画册为由骗钱。

  李美凤说,她们宣传该书针对中国书画大家,入选作品将和吴冠中、欧阳中石等名家作品汇编入册。为了顺利开展业务,她找到靠山——中华经济系列期刊社长何光先谈合作,以对方名义出版《中华实力派艺术大家》,并向对方交纳了管理费。何光先此后向李美凤提供了编委名单,吴冠中等大家赫然在列。

  李美凤随后招募业务员,在网上找到各地书画爱好者的联系方式,以中华经济系列期刊编辑的名义,邀请对方作品“入编”,以4000元至68000元不等档次交入编费。李美凤说,书画爱好者被名家名气吸引,很容易就把钱汇过来了。她用复制的名家作品与“入选”作品汇编入册应付差事。她说在这个项目上,她大概赚了十三四万元。

  尝到甜头的李美凤如法炮制,又注册一家公司,以其名义与国资委下属单位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签订合同,以中央级权威出版社出版《共和国盛典》为由,向书法爱好者行骗。

  法院判决

  开庭时李美凤辩称,她的行为不是诈骗,而是非法经营。

  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李美凤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美凤不服上诉,一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犯罪事实列表

  2008年6月至2009年7月间,李美凤冒充中华经济系列期刊名义,以作品入编《中华实力派艺术大家》一书为由,骗取77名书画爱好者入编费人民币448750元、港币49400元

  2008年11月至2009年8月间,李美凤冒用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名义,以作品入编《共和国盛典》一书为由,骗取46名书法爱好者入编费人民币45万元、港币5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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