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作者:唐晓诗

  1月5日记者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因文艺批评文章而引发的范曾诉郭庆祥和文汇报名誉权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消息一出,文艺界尤其是文艺批评界反响强烈,本报第一时间采访郭庆祥代理律师富敏荣,他表示被告郭庆祥对判决不服,将提起申诉。

  流水线作画事实予以确认

  在终审判决书中,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一审判决中“文汇集团对刊载的文章未严格审核,存在一定过失”的欠妥认定予以了纠正;对郭庆祥撰文中针对时下其认为艺术界存在的一些弊端进行评论,呼吁“真正合格的艺术家要把主要精力放到自己的作品创作中”,倡导真诚、负责任的艺术精神,其观点本身予以了肯定;对一审判决中回避和没有确认的范曾“流水线”作画基本事实也予以了确认。但终审仍然维持了原一审判决:被告郭庆祥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范曾书面道歉,赔偿原告范曾精神损害抚慰金七万元,驳回原告范曾的其它诉讼请求。

  被告郭庆祥不服提起申诉

  判决书下发后,被告郭庆祥对此判决表示不满,发表了声明和质疑,并准备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郭庆祥表示,他不会向范曾做出任何形式的道歉。“对美术界这种歪曲艺术创作、乱搞学术欺骗和误导大众审美的现象,今后我也会一如既往地继续揭露和批判。同时,为了维护文艺批评的正常开展,我还将保留继续申诉的权利。”郭庆祥代理律师富敏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案件错误地划分了文艺批评、学术争鸣和名义侵权的界限,把贬损当做侮辱,将对今后开展文艺批评带来负面影响。”

  记者了解到,终审判决结果出炉后,范曾没有对此案公开表态。受流水线作画的舆论影响,他近来的多幅作品遭遇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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